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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天内不处理交通违法将禁止上路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0-23 11:07来源 : 区公安分局

  自11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严查未在45日内处理交通违法的机动车。深圳车主在11月1日当天违法驾驶,则必须在12月16日之前处理,否则将被罚款或扣留机动车。深圳交警提醒开车一族注册车主星级用户,可尽快获知违法信息,防止出现“被停驶”。

  不停驶最高罚2000元

  今年初,《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有违法行为45天内不处理要停驶,不停驶将按冲禁令处罚。下月起,违法车主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从11月1日开始,有违法行为45天内不处理,交警部门会发送通知停驶短信,告知车主不能上路,若执意上路,将按冲禁令处罚。对停驶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的,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处300元罚款;对重中型载货汽车,处1000元罚款,一年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20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在道路上被交警现场查处到的还将暂扣机动车,同一停驶车辆此类违法每月最多处罚5次。

  如果3至5次违法通知车主均不理会,交警会上门查处、扣留机动车,待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予以发还。

  交警建议注册星级用户

  怎样能够尽快获悉车辆是否违法?广大车主须提供真实准确的通讯方式,及时将更改的手机号码或住址报备,关注车辆的状态。

  自2010年开始,深圳交警建成了移动电话综合服务平台,截至10月13日,已有超过18万人新注册成为深圳交警星级用户。注册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后,可以享受综合信息推送、身份认证、路况信息、业务办理、缴费缴款、信用体系6大类135项交警互联网服务。“一旦车辆产生交通违法行为,服务平台将在24小时内通知车主,避免因不明情况被累积扣分和罚款。”

  车主须知

  现阶段查处停驶机动车暂定为深圳粤B牌照的机动车在深圳辖区内发生的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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