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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如何申请?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6-19 14:46来源 :

就业困难人员的类别:“4050”人员(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夫妻双方年龄都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的人员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供养患有重大疾病的直系亲属,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重大疾病类型;原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随军家属;参战退役人员;政府规定符合就业困难认定的其他人员。符合以上条件,求职登记满三个月的失业人员,持有效失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填表申请;公示通过后再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就业窗口审核;审核通过后,最后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窗口终审并盖“困难人员”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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