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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事宜相关规定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1-04 14:48来源 :

1.《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女方为我辖区户籍的已婚学生夫妻,可在女方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时需按《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提供高等学校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办理。

2.《生育服务证》办理:女方在我辖区户籍的或男方在我辖区户籍的女方高校集体户口的,可在我街道按一孩生育登记或审批。

3.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在校期间所生子女拟在我辖区申报入户,在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时,按子女出生入户程序办理,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4.毕业迁户按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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