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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 : 2010-09-20 00:00来源 :

关于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当前,我市各区、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指挥系统平台(以下简称“应急平台”),已相继建成使用,在应急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应急平台建设还存在综合应用功能不尽完善,平台系统尚未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尚未较好实现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应急平台建设,更好地发挥其在应急管理和各类突发事件处置中的作用,现提出《关于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建设目标

  到2008年底,搭建以市应急平台为中心,以各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应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专业应急单位”)应急平台为节点,依靠信息技术和公共安全科技,建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功能齐全、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应急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应急平台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完善视频会议、视频监控、指挥调度、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功能,实现市、区、街道三级视频会议系统互联互通,力争建成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和无线移动数字集群调度系统,把应急平台建成预警预测自动化、应急管理规范化、指挥决策科学化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效率。

  二、建设原则

  (一) 统一规划。应急平台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要求,有计划地推进,使之成为布局合理、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功能完善的系统,确保新建、改建平台与市应急平台技术体系保持一致,实现业务系统和技术系统紧密结合。

  (二) 资源整合。应急平台建设要按照职责与需求相适应,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要求,充分整合资源,突出建设重点,注重高效实用。已经建成的平台要根据需要进行技术改造,新建平台要采用相关技术标准,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和部门业务系统,建立全市应急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市应急平台与其他相关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 分级建设。应急平台建设要在统一规划、总体设计的基础上,分级实施,分级建设。市里负责全市应急平台的统筹规划和市级应急平台的建设,各区负责各区内的应急平台的规划和建设,各街道负责街道应急平台的建设。建设时既要重视硬件和网络建设,更要重视综合应用开发和信息源建设,并要实现平台功能逐级向下延伸。

  (四) 立足长远。应急平台建设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既要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又要适应未来技术和应用的发展。各级各类应急平台要充分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实际,敢于创新,引用新技术,开发新装备,不断完善应急平台功能,逐步提高应急平台应用水平,实现事前预警预测准确、事中指挥保障科学、事后恢复重建有序。

  三、建设内容

  各级各类应急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有线及IP电话值守系统、数字录音系统、传真系统、短信群发系统、无线调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应急综合应用系统、应急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有条件的单位还可根据业务实际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及评估系统建设。各区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根据自身业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各自平台建设的规模,不可盲目攀比,贪大求全。

  (一) 市应急指挥中心

  1、有线及IP电话值守系统:至少配备具备连选功能的电话(对应同一个引示号码的电话,以下简称“连选电话”)4部,与市话网直通的电话(以下简称“直线电话”)2部, 传真机2台,IP电话2部。电话值守系统要能够实现代答、多方会议、转接、强插等调度功能,并保证24小时畅通。

  2、数字录音系统:配备多路实时数字录音系统,录音数据存储时限不少于30天。

  3、多路传真系统:配备支持电子文档定时存储并发的多路传真系统,并发线路不少于8条。

  4、短信群发系统:配备具备群发、用户管理等功能的短信收发系统。

  5、无线调度系统:配备800兆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350兆公安指挥调度系统和若干独立对讲机。市公安局立项建设的深圳市应急指挥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建成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同市公安局对该系统进行统筹规划,为全市各应急单位统一配备无线调度设备。

  6、视频监控系统:以深圳市社会治安电子防控系统为骨干,整合各单位现有视频监控资源,同时抓紧规划建设全市无线移动监控系统。配备1套与上述设备相配套的录像和刻录设备,录像数据存储时限不少于15天。市公安局监控系统及视频信息网实现与市应急指挥中心联通对接。

  7、视频会议系统:结合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功能,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尽快实现全市范围内市、区、街道三级视频会议联开。有关重点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分步纳入到视频会议系统中。 

  8、综合应用系统:该系统应实现以下功能:数据交换、预测预警、汇总分析、辅助决策、综合评估、数据库及其更新与共享等。

  9、应急移动指挥平台:建立市一级应急移动指挥平台,设计并建设好移动指挥车。当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实施指挥,并能实现市总指挥室与现场指挥部之间图像、语音、数据的双向实时通信。

  10、应急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立基于政务内网的应急网络系统,将各区、各专业应急单位的应急计算机设备互联组成应急虚拟网络,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和信息快速传输。

  (二) 专业应急单位

  1、有线及IP电话值守系统:至少配备连选电话2部,直线电话2部, 传真机1台,IP电话1部。该系统能够实现代答、多方会议、转接、强插等调度功能,并保证24小时畅通。

  2、数字录音系统:配备数字录音系统,录音数据存储时限不少于30天。

  3、多路传真系统:配备传真系统,并发线路不少于4条。

  4、短信群发系统:配备短信收发系统。

  5、无线调度系统:在深圳市应急指挥数字集群系统建成装备前,各专业应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无线调度设备,如对讲机、模拟或数字集群系统等,以满足自身应急业务需要。

  6、视频监控系统:各专业应急单位应急平台应在本单位现有监控资源基础上,依靠整合全市社会治安电子监控系统资源和加装必要的监控设备,实现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重要部位的有效监控。有条件的专业应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无线移动视频监控终端。配备1套录像和刻录设备,录像数据存储时限不少于15天。

  7、视频会议系统:已建成视频会议系统的专业应急单位,要做好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联调,保持设备工作状态良好。尚未建设的单位,至少配备1套与市应急平台联网的视频会议终端,以及配套的会议音响、控制、录音等设备。

  各专业应急单位应逐步建立、完善各自的视频会议系统,通过配备MCU等设备向本单位所属部门延伸。为保证各单位视频会议系统与市应急指挥平台现有系统相互连通,各专业应急单位应将本单位视频会议各节点的IP地址报市应急指挥中心备案。视频会议室应至少配备直线电话2部、有线麦8支、无线麦2支以及若干网络信息接口(与市政务专网相连)。

  8、应急综合应用系统:该系统应实现以下功能:数据交换、预测预警、汇总分析、辅助决策、综合评估、数据库及其更新与共享等。

  9、应急移动指挥平台:有条件的专业应急单位,可建设小型的移动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设备,满足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10、应急计算机网络系统:将本单位的应急业务计算机系统,接入市应急计算机网络系统。

  (三) 区应急指挥中心

  1、有线及IP电话值守系统:至少配备连选电话2部,直线电话2部, 传真机1台,IP电话1部。该系统能够实现代答、多方会议、转接、强插等调度功能,并保证24小时畅通。

  2、数字录音系统:配备数字录音系统,录音数据存储时限不少于30天。

  3、多路传真系统:配备传真系统,并发线路不少于4条。

  4、短信群发系统:配备短信收发系统。

  5、无线调度系统:在深圳市应急指挥数字集群通讯系统建成装备前,各区应配备适量的无线调度设备,如对讲机、模拟或数字集群系统等,以满足自身应急业务需要。

  6、视频监控系统:各区应依托辖区的社会治安电子防控系统,结合辖区地理特点和社会治安形势,整合已有监控资源,通过加装必要的监控设备,实现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交通道路和公共场所等的有效控制。各区应急指挥中心应至少配备1部移动视频监控终端。配备1套录像和刻录设备,录像数据存储时限不少于15天。

  7、视频会议系统:各区负责全区视频会议系统的规划建设,并做好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联调,保持设备工作正常、良好。视频会议各节点的IP地址报市应急指挥中心备案。视频会议室应至少配备直线电话2部、有线麦8支、无线麦2支以及若干网络信息接口(与市政务专网相连)。

  8、应急综合应用系统:该系统应实现以下功能:数据交换、预测预警、汇总分析、辅助决策、综合评估、数据更新与共享等。配备足够装备,确保实现各类信息资源数据与市应急平台间的交换。

  9、应急移动指挥平台:有条件的区,可建设小型的移动指挥系统,并配备必要的设备,满足本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10、应急计算机网络系统:将本区应急计算机业务系统,接入市应急计算机网络系统。

  (四) 街道办事处

  1、有线及IP电话值守系统:至少配备直线电话2部,传真机1台,IP电话1部。

  2、数字录音系统:配备数字录音系统,录音数据存储时限不少于7天。

  3、多路传真系统:有条件并实际工作确有需要的街道可考虑配备多路传真系统。

  4、短信群发系统:配备短信收发系统。

  5、无线调度系统:至少配备无线对讲设备。

  6、视频监控系统:各街道应依托辖区的社会治安电子防控系统,整合已有监控资源,通过加装必要的监控设备,实现对辖区重点部位、交通道路和公共场所等的有效控制。配备1套录像和刻录设备,录像数据存储时限不少于7天。

  7、视频会议系统:各街道应装备一套与所属区应急平台联网的视频会议终端,以及配套的会议音响、控制、录音等设备。视频会议室应至少配备直线电话1部、有线麦4支、无线麦1支。

  8、应急综合应用系统:街道级应急综合应用系统建设重点是实现各类事件的信息报送,完善本辖区内各类应急数据库,并及时更新。配备足够装备,确保实现各类信息资源数据与区应急平台间的交换。

  四、技术要求

  (一) 信息安全和备份要求。各级各类应急平台应配备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容灾备份设备,进行信息数据的异机备份。采用各种安全措施,防止遭受网络攻击,防止因意外事故、人为因素或计算机病毒造成系统瘫痪、数据丢失。 

  市、区、专业应急单位的应急平台,要利用本辖区(单位)现有人防设施,建设各自应急平台的系统级同城异地备份系统。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同城异地备份指挥平台设在市民防办。

  (二) 显示设备配置。各单位应配备高分辨率显示设备,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安装大屏幕显示设备,配备的显示设备应能综合使用,除了能显示视频监控系统的信号外,还能够按需切换显示视频会议、计算机、DVD和电视等其他信号。

  (三) 视频端口资源配置。监控视频信号须接入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单位在升级改造或新建视频监控系统时,视频端口配置除满足自身监控需要外,还要增加预留至少4路视频输出端口和1路控制端口资源,确保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对接。市应急总指挥室的现场视音频信号要预先接入全市有线电视系统。

  (四) 音频接口配置。人流密集场所(如机场、车站、港口、地铁、口岸、广场等)公众广播系统,音频接口配置除满足正常业务需要外,还应增加预留1路语音接口,确保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对接。市应急总指挥室的现场音频信号要预先接入全市无线广播系统。

  (五) 辅助装备及办公设备。各单位应结合应急工作实际,适当配置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数字录音笔、扫描仪、便携式投影机和移动存储设备等办公设备。

  (六) 机房、综合布线、备用电源等要求。各单位应安排一间能够容纳各种设备的机房,按照强弱电必须分开放置的要求做好综合布线,做好接地防雷安全保障,核心设备要有UPS备用电源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全市各级各类应急平台建设按计划顺利进行,并于2008年底前完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使应急平台真正成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为不断提高我市应急管理水平发挥作用。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平台建设工作,成立本单位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实施,确保平台建设工作在2008年底前完成。

  (二) 保证建设资金。各级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应急平台建设项目要给予支持并安排专项资金。各单位要切实保障应急平台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专款专用,确保应急平台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三) 实现资源共享。各单位要增强全局意识,树立“全市应急一盘棋”的观念,将本单位掌控的资源(包括网络资源、设备资源、信息资源等)无偿提供给所需单位共享(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不予共享的除外)。不要各自为政,以免产生新的“信息孤岛”。

  (四) 强化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平台建设各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在方案设计阶段,应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及时沟通;建设方案要报市应急指挥中心备案;平台建成后,要做好安全测评、系统验收、培训和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

  (五) 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按期完成本单位应急平台建设。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信息办要按规划每年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期完成平台建设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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